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包死价,包含食堂管理服务全部内容;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9万元(人民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税费的证明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经营许可证》;
2、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餐饮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或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5 08:30到2025-1-22 17:30
获取方式: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备注“***公司***项目报名资料”,或将上述材料带至现场报名,如现场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防为您带来不便。供应商经办人可通过支付宝账户13505246120进行缴纳,并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费”。缴纳后供应商须与联系人电话确定。报名成功后文件费用不予退还,未报名或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补拒绝。
联系人:文女士 13505246120 电子邮箱:873394894@qq.com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 612 号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18121659293
电子邮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西
联系人: 姜女士 电话: 13776705987
电子邮件: /
2025年1月15日